公民獨立調查行動
四川大地震死難學生調查報告(徵求意見稿)
調查專案:公民獨立調查報告(文本)
調查執行:譚作人 謝貽卉
調查時間: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3月 18日(原計劃到2009年5月)
調查地點:四川省5•12特大地震主災區
目 錄
前言
一、調查目的
二、調查原則
三、調查任務
四、調查方法
1、調查範圍
2、調查對象
3、調查方法
五、調查過程
1、調查分期
2、現場調查
3、延伸調查
4、後續調查
六、調查成果
七、調查初步分析
公民獨立調查行動
四川大地震死難學生調查報告(徵求意見稿)
前言:
2008年5月12日2:28pm,在中國四川龍門山脈汶川——北川一線,發生了裡氏8.0級特大地震,烈度高達11度。特大地震造成了大量的房屋倒塌和人員、牲畜傷亡。其中,學校建築倒塌現象特別嚴重,大量的在校師生非正常死亡情況尤其突出。
5•12地震災難,出現了一些引人注意的現象,比如,在地震烈度為6度至9度的廣大區域,在零倒塌或極少建築倒塌的地區,發生學校建築倒塌;在9度至11 度主震區域,校舍倒塌比例遠遠高於其它建築倒塌比例;在校師生死亡比例,遠遠高於正常人口死亡比例。這些現象已經成為災後調查中一個不能忽視的情況。
地震初期,根據政府公佈資訊,主震區四川省共有159個縣合計13768所學校受損,其中51個重災區中,4675所學校受損嚴重,3339所學校需要重建。另據官媒報導,地震中學校房屋倒塌共計6898間(北川、汶川未計入),而同時期的民間統計是 12300間,高出前者178%。
由於統計口徑和發佈途徑不同,對於在校師生死亡數量先後有三個不同結論出現:
一、 2008年5月21日,四川省教育廳廳長塗文濤在教育系統內部會議上的通報:四川省教育系統共死亡6581人,其中學生死亡6376人;1274人失蹤,1107人被埋。
二、2008年5月26日,四川省教育廳公佈統計的在校學生死亡4737人,傷者16000餘人。
三、2008年8月 21日四川省教育廳統計通報的的師生死亡資料為5659人。
此後另一個令人震驚的資料由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魏宏在2008年11月2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發佈,宣稱在校師生死亡總數為19065人(後謂之為口誤),較8月四川省教育廳統計資料5659人,淨增13406人,高出237%。
由於政府發佈的資訊前後矛盾,互相衝突,加之資訊發佈內外有別、隱瞞、遮蔽,由此受到質疑,並引起海內外媒體廣泛關注。
政府發佈資訊因上述原因不被信任,而社會流傳的民間版本又缺乏具體資料和依據。我們認為,真實可靠的資訊,只能來自直接利益相關人 ——家長群體,因此,我們建議開展一項公民獨立調查,查清在校師生死亡的基本情況,並建立一個由學生家長確認的5•12遇難學生名單,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可信的5•12地震遇難學生檔案,為司法實踐和科學研究,提供旁證。
一、調查目的
震後初期,在校舍垮塌現場,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領導幹部,都不同程度地表示過,要認真追查學校建築中存在的豆腐渣工程問題,“若確實存在品質問題,一定從嚴查處,絕不姑息,給社會一個滿意的交待”
然而自2008年6月5日以後,這類表態從公共傳媒上完全消失,代之以利益相關部門(如教育部門、建築部門等)責任官員的不實言論,以及個別專家學者的一家之言。2008年6月25日,四川幾大報媒,稱《地震是毀房罪魁倖存者需理性看待未來》,並在災區廣泛宣傳。
2009年3月8日,地震300天后,在全國兩會新聞發佈會上,針對記者關於校難問題的提問,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魏宏表示“地震傷害、地震災害帶來的實際破壞烈度普遍大於當時所有災區學校設防烈度的1到2度,這是學校等公共建築大規模倒塌的主要原因。而在校師生最終的死亡人數,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部委對死亡人數特別是失蹤人數的有關規定來進行,涉及很複雜的工作和過程。因此在遇難者數字沒有最終確定之前,對遇難學生人數也很難給出準確的數字。作為四川政府新聞發言人的魏宏的表達,帶來的是廣大公眾對政府工作人員執政能力的質疑和不滿,同時導致海內外媒體對地震中校難真相的再次質疑。
政府資訊,應該是嚴肅的、權威的,並經得起社會各界質疑的公開、透明資訊。但在地震校難問題上,地方政府發言人缺乏公信力的資訊發佈,有違資訊發佈原則,有損政府形象和信譽。加之地方行政官員不能正確對待地震校難情況,不能正確處理家長訴求,致使災後調查不能正常開展,事故責任不能得到正確認定和厘清,災後重建工作和災區穩定,存在極大隱患。
我們認為,5•12大地震校難情況調查,應該及時開展,儘快進行。調查死難學生的具體資料及真實死因,不僅是為了尊重生命,體現政府“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更是為了維護中國法律的尊嚴,維護司法公正,從根本上維護災後重建的良好秩序和災區社會穩定。本項調查,具體目的如下:
本項調查具體目的如下:
1、尊重生命、以人為本
通過由遇難學生家長確認的校難情況,形成一個自下而上的具體名單,逐步建立一個不一定十分完整但相對可靠的5•12地震遇難學生基礎資料庫,即遇難學生檔案,使其具有發生學上的統計學意義。
2、尊重事實,維護穩定
通過調查,厘清自然災害中的人為責任,甄別非建築原因的地震校難,和豆腐渣工程的主觀和客觀判定標準;瞭解遇難學生家長的主要訴求和實際困難;向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
3、尊重法律、維護法制
通過調查,瞭解在校師生死亡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瞭解遇難學生家長依法維權主要困難;向政府提出司法建議。
4、本項公民獨立調查的成果將送交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司法部門、研究機構,並提供給各類媒體無償使用。
5、本項公民獨立調查的最高目的是弄清事實真相,解決具體問題,從原因學上出發,在根本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社會穩定。
二、調查原則
1、調查總原則:弄清真相,維護社會穩定。
2、調查技術原則:總體規劃,分期實施,自下而上,由表及裡、方式多樣、分類清晰,方便統計。
3、調查工作原則:認真負責、客觀公正、設計規範、程式合理、資訊準確、資料可信、科學整理、可靠質詢。
三、調查任務
1、自下而上,徵集由遇難學生家長和知情災民提供,並由遇難學生家長確認的遇難學生名單。
2、按學校、按班級、按地區對遇難學生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建立統計模型。
3、在廣泛調查、深入瞭解的基礎上,對地震校難和學生死亡原因進行初步分析,並報送有關部門。
四、調查方法
1、調查對象:
(1)主要對象:遇難學生家長及其親屬。
(2)次要對象:知情災民或其它人士提供情況和材料為旁證。
2、調查範圍:
分期規劃。
(1)一期調查範圍:主災區10-14個縣市102個鄉鎮。
ll;12四川大地震死難學生調查報告》和
(2)二期調查範圍:四川省51個重點縣市及重點對象中學。
(3)三期調查範圍:按地震烈度區6-11烈度區佈置。
3、調查方法
(1)一般方法
A根據媒體公佈及網路統計的72-76所倒塌學校情況,逐校進行調查核實。
B根據政府公佈的重災區和地震烈度區情況,逐縣市鄉鎮村組進行抽樣調查。
C對調查過程中瞭解到的典型情況,進行重點個案調查和分析,並記錄取證。
(2)具體方法
A入戶訪問,現場調查。以家長講述為依據,現場調查取證(包括錄音、錄影及攝影)。
B隨機訪問、抽樣調查。在主災區和重點鄉鎮隨訪知情災民,現場記錄並留下通訊聯繫。
C調查問卷、發放回收。採用入戶發放、隨機發放方式,回收整理調查問卷及調查表格,分類建檔。
D電話訪問,記錄取證。
E結合網路資料、政府資訊、媒體報導及其它資料,進行綜合整理分析。
五、調查過程
1、調查時間
本次調查時間為6個月,計畫分三個階段進行。
(1)調查設計階段:2008年12月,為期一個月。
(2)調查實施階段:2009年1月—3月,為期三個月。
(3)調查統計階段:2009年4月—5月,為期兩個月。
2、調查實施過程
本次調查根據規劃及實際需要,在主災區的10個縣市共80個鄉鎮進行現場調查訪問,重點對象包括45個學校遺址,58個遇難學生家庭,隨機訪問知情災民超過300名。拍攝訪問了3個學生墓園——木魚中學、平通中學和平通小學(合葬)和鎣華中學(有四個非學生)。7個公共墓地——綿竹漢旺英雄山公墓、平武南壩鎮公墓、什邡洛水鎮公墓、什邡紅白鎮公墓、什邡佛爺坪公墓(龍居小學、湔氐中學)、汶川映秀鎮公墓和都江堰寶山塔陵(新建小學遇難學生及部分聚源中學遇難學生)。
本次調查累計行程近3000KM,共分為7次,累計時間16天,分述如下:
第一次:青川縣—平武縣—北川縣。2009年1月8日至10日,共三天。調查龍門後山北段10-11度烈度區。累計行程886KM。重點調查木魚中學、平通中學、平通小學、陳家壩中學、南壩小學等。
第二次:汶川縣—茂縣—北川縣禹裡鄉。2009年1月15日—17日,共三天。調查龍門後山10—11度烈度區。累計行程678KM。重點調查映秀小學、映秀幼稚園、泫口中學,禹裡小學等。
第三次:綿竹市—安縣—什邡市—彭州市。2009年 1月24日—27日,共四天。調查龍門前山9-11度烈度區。累計行程595KM。重點調查洛水、鎣華、紅白、漢旺、武都、富新、金花、龍居、湔氐等鎮。
第四次:德陽廣漢市。2009年2月2日,共一天。調查德陽災區情況。累計行程100KM。
第五次:都江堰市。2009年2月4日。共一天。調查新建小學情況。累計行程100KM。
第六次:彭州市-都江堰市。2009年2月7日-8 日,共兩天。龍門山主中央區及前山區10度烈度區。行程338KM。
第七次:都江堰市向峨鄉。2009年3月9日-10日,共兩天。調查龍門山南段9—11度烈度區。重點調查龍門小學、小魚洞小學、向峨中學、新建小學、聚源中學等。累計行程280KM。
3、延伸調查
調查實施過程多次遭遇現場干擾而被迫中斷,早期即與當地警方多次接觸,包括2009年1月9日木魚中學,1月24日清平小學,2月4 日都江堰市,2月8日都江堰市寶山塔陵、聚源中學等,致使入戶調查日益困難。同時,調查回收問卷主管道特別租賃郵政信箱不能正常工作,電子郵箱及通訊也受到干擾。3月9日,更發生了調查執行人筆記型電腦被盜的刑事案件,致使規劃調查區域調查方式不能正常完成。為此,啟動調查備用方案——網上徵集方案。
2009年3月3日,調查行動執行人通過冉雲飛博客,發出《關於建立5•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並公佈了調查問卷和兩個調查統計表格。冉雲飛博文發佈當日遭到遮罩,但相關內容已被下載並轉載在部分國內博客。3月11日,冉雲飛在國內網站德賽公園發出《建立5•12地震死難者紀念館》的建議,引起網路熱烈響應。3月12日,國內另一名博艾未未也在網上發起徵集遇難學生名單的活動,很快得到大面積回應。
本項公民獨立調查,從案頭規劃走向田野調查實施;從調查死難學生數量,走向調查研究學生死亡原因;從公民獨立調查,走向網路公開徵集,並引起社會關注,已經具有廣泛社會意義和行動層面上的積極意義。我們希望公民獨立調查、網路公民互動,政府主動公示,媒體廣泛關注,司法提前介入等各個方面,都按自身職能要求,正常開展,爭取良性互動,使該項調查具有多元的形式和更加積極的社會意義,有利於促進公民社會建設。
4、後續調查
通過50多次入戶訪問,與80多位家長和更多知情災民建立了通訊聯繫,為深度調查打下良好基礎。通過初步調查,瞭解了64所學校的基本情況,發現了一些從未被媒體報導過的校難情況,同時也瞭解了各地家長依法維權的具體困難和挫折心境。在本次調查的基礎上,我們將開展更加深入的延伸後續調查,工作重點是調查校舍豆腐渣工程情況,為家長依法維權提供更多依據,促進地震校難案早日進入司法程式。
六、初步調查成果
1、調查材料
(1)文字類:現場訪問文字記錄兩份,約兩萬字。
調查問卷回收30份。
(2)數字類:調查統計資料21份
調查表格回收32份
(3)音像類:現場訪問錄音、錄影及攝影。部分遇難學生照片。部分校舍現場圖片。部分學生墓地圖片。
2、初步成果
(1) 調查報告一份,超過5000字。
(2)調查手記兩份,超過兩萬字。
七、初步分類分析
校舍垮塌及學生死亡情況初步分析:
在時間緊迫,各種原因導致調查樣本不足的情況下,本項調查依據經驗法、觀察法、趨勢外推法等基本方法,對5•12學生的死因作出了一個初步的分類分析,以便抛磚引玉,引起業界專家和政府決策部門的重視,使這項工作儘快立項開展,在科學、法律的基礎上,妥善解決這個天災與人禍交織在一起的複雜的社會問題。
經初步研究認為,5•12在校學生死亡的原因可以依據發生學原理分為:A、校舍垮塌原因的主要分析。B、師生死亡的主要原因分析。前者為共同原因,後者為分類原因。分述如次:
1、校舍垮塌主要原因:
5•12地震導致大量建築倒塌,尤其是學校教學樓倒塌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在校師生共同死亡的主要原因。地震烈度、校舍倒塌及師生死亡,既有正相關性,也有明顯的線性關係,也有相當數量的個案,表現出沒有必然聯繫的特徵。
(1)區內地震烈度過高,超過規定建築抗震設計標準,同時反映出區內建築設防不足,難以抵禦史無前例的特大地震,此一主因以自然災害為主因。
(2)區內建築沒有達到規定抗震設防標準,或者沒有達到建築分類建造設計標準,以至降低了建築的抗震防護能力,此一主因,既有機制、體制等歷史原因,也不能排除人為事故原因。
(3)區內建築存在設計結構以及設計標準不足等技術責任問題。
(4)區內建築存在工程品質問題,以及偷工減料、粗製濫造、工程超期等違法違規問題。這類倒塌學校是上訪家長的主要對象。
(5)區內建築存在建築監理不足,工程品質失察問題,包括察而不究,究而不糾等行政責任問題。
(6)區內建築存在選址不當,以及對地質環境容量和環境風險估計不足的技術責任問題。
(7)區內建築存在老化、失穩,已被列為危險建築仍在違規使用問題。
2、師生死亡主要原因分析
地震並不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地震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是建築物的倒塌所致。5•12特大地震造成四川在校師生的大量死亡,在原因學上,除上述關於建築倒塌原因分析外,還可以進行一下分類分析,以便於更加直觀地反映人員傷亡的真實原因,這些主要原因包括:
A類:建築設計品質及建築工程品質問題。反映出這類問題的現象和證據較為廣泛和豐富,但是缺乏具體研究和整理,表現出這類特徵的學校有:南壩小學、平通中學、平通小學、北川中學(又名北川一中)、武都小學、富新二小(又名五福小學)、洛水二小(又名洛城小學)、洛水中學、湔氐中學、龍居小學、紅白小學、紅白中學、新建小學、聚源中學等
B類:建築選址不當,對地質災害預見不夠,對地質環境風險評估不足。這類學校包括茅壩中學(北川中學初中部)、曲山鎮小學(含西區、東區),曲山鎮幼稚園、北川職業中學、南壩鎮石坎鄉興坪小學、青川縣紅光鄉東河口小學等。
C類:建築陳舊或列為希望工程的校舍,仍被違規使用。這些學校包括向峨中學、木魚中學、東汽中學、東汽職業技術中學、九龍鎮中心小學、北方小學(屬武都小學)、八角小學等。
D類:建築構建或附屬物垮塌。這類個案包括南壩中學、蒲陽中學、湔氐小學、泫口中學等。
E類:異地傷害。借用其它單位房屋或前往某地造成的傷亡事故,這類個案包括向峨小學、陳家壩小學等。
具體列表如下:
以上資料顯示,本次對四川省64所整體教學樓倒塌和局部倒塌學校的不完全調查統計,5•12四川特大地震,造成遇難及失蹤師生5781人。綜上分析,可以看出約有震死難學生調查報告》(轉)轉發者言: 53.05%的在校師生死因可以歸因為不能抵禦地震災害的問題建築,這些建築問題包括建築設計、建築施工以及建築品質;約有 17.7%歸因為選址不當,以及對地質環境容量和環境風險估計不足;約有27.17%的在校師生死因可以歸因為建築陳舊老化,成為危房,沒有得到及時糾正,致使建築沒有抵抗地震災害的能力;約有1.72%的師生死因可以歸因為建築構建或附屬物垮塌,如圍牆、門等;約0.36%的師生死因可以歸因為到其它地方、學校參加學習、進修、開會、參觀、文體表演等活動,遭致不測。
通過此次調查,初步分析後得出以下結論:
一、正相關性:
1、校舍倒塌數量與師生傷亡數量呈正相關性;
2、校舍倒塌程度與師生傷亡情況呈正相關性;
3、校舍垮塌時間與師生傷亡情況呈正相關性。
二、非必然聯繫:
1、倒塌學校與地震烈度分佈無必然聯繫。如北川中學兩幢教學樓垮塌了,同屬地震烈度10-11度烈度區,距離北川中學約50米的任家坪小學卻未倒,此次地震未傷及一個學生。
2、倒塌學校建築與該建築年代、具體時間無必然聯繫,如北川中學,主教學樓建於1993年,新教學樓建於2002年,前者整體垮塌,後者塌陷兩層到地下,致使遇難師生高達1250人,占遇難總數的21%。此兩幢教學樓的前後,有建於70年代的建築、2000年後建的學生公寓及食堂,此幾幢建築只是在地震中受損、裂縫,卻裂而不倒。
3、倒塌學校與該建築朝向無必然聯繫。如新建小學,前後左右建築均未倒塌,只是局部受損、裂縫,卻裂而不倒。聚源中學、富新二小也屬此種情況。
5•12四川特大地震發生後已近一年,由於早期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從上到下均對校舍豆腐渣工程表明一經查實,決不姑息的態度,國家教育部也組織了一些專家前往災區調查、核實,如國家地震局力學工程研究所研究員郭迅視察了北川縣70間教室後,只認定兩間教室合乎建築抗震設防標準。建設部抗震救災專家組成員、同濟大學教授陳保勝在勘察了聚源中學廢墟後,告訴《南方週末》記者:“聚源中學在選址、建築的構造、建築結構體系、施工和材料方面肯定是有問題的”。 “又是一個沒有構架柱的教學樓”,西南設計院總工程師陳正祥在什邡市洛水中學教學樓垮塌現場說。這些專家的認定一度使遇難學生家長感到了希望
但2008年6月25日後的宣傳轉向,“地震使毀房罪魁,倖存者需理性看待未來” ,使家長深感絕望並憤怒不已。遇難學生的冤死讓他們開始艱辛地維權,到成都、到北京,上訪的上訪,收集證據打官司的打官司,這類維權活動至今也未完全停止。
我們認為,遇難學生家長內心的傷痛,如果缺乏正常管道釋放,將給災區的穩定工作造成極大隱患,也給每個關心司法公正的公民造成更大程度和範圍的質疑以及對政府公信力的不信任。
如何維護司法尊嚴,保證法制實施過程中程式的公正公平性,是中國各階層以及全社會都需要關注關心的事情。在此,我們呼籲,中國政府各級相關職能部門本著“ 以人為本”的理念,儘快對校舍垮塌和師生遇難情況展開調查,對證據確鑿的豆腐渣工程相關責任人,予以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懲處,給全體中國公民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交待。
報告人:譚作人、謝貽卉
日期:2009年3月 25日
說明:
1、雖然本報告主題為《5•12四川大地震死難學生調查報告》,由於教師也是這次地震中的犧牲群體,對此一事實,不應該忽略,因此,本報告對教師遇難資訊附帶進行了調查,並進入分析資料。
2、由於不可抗因素,本次調查和報告未最後定稿,有待進一步完善。
3、譚作人於2008年3月 28日被警方以“涉嫌墊付國家政權”罪拘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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